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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


  执业药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简称《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和其他需要提供药学服务的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获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且须通过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向所在地注册管理机构申请注册成为执业药师。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要求:考试以四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

  报名时间:每年7月份左右网报,10月份考试,12月底查询成绩,次年4月份发证。

  学习网站:考点在线

  报名网站:中国人事考试网

 (一)级别为考全科(四科)的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级别为免二科的报考条件

  具备上述“级别为考全科(四科)的报名条件”,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取得高级职称与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技师、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高级职称应于报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的界定

  报考条件中要求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等规定,对照学科目录来界定。

  在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药学类专业”,包括药学、药物制剂、临床药学、药事管理、药物分析、药物化学、海洋药学;中药学类专业包括中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藏药学、蒙药学、中药制药、中草药栽培与鉴定。

  在大专层次,“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包括药学、现代中药技术、中药(或中药学)、蒙药学、维药学、藏药学。

 “相关专业”的界定

  报考条件中“相关专业”的界定,在《制度规定》《考试办法》实施过渡期内,参照《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1号)执行。该报考专业参考目录,包括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和相关专业,其中列入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以外的专业,属于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相关专业”,详见《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

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

一、本科专业参考目录

20129现在

19987—20129

专业代码

学科门类、专业类、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学科门类、专业类、

专业名称

07学科门类:理学

07学科门类:理学

0703

化学类

0703

化学类

070301

化学

070301

化学

070302

应用化学

070302

应用化学

070303T

化学生物学

070303W

化学生物学

070304T

分子科学与工程

070304W

分子科学与工程

071

生物科学类

070

生物科学类

071001

生物科学

070401

生物科学

070407W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070411S

生物资源科学

070412S

生物安全

070405W

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

071002

生物技术

070402

生物技术

070405W

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

071003

生物信息学

070403W

生物信息学

070404W

生物信息技术

070408W

医学信息学

08学科门类:工学

08学科门类:工学

0813

化工与制药类

0811

化工与制药类

0813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0811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081103W

化工与制药

081302

制药工程

081102

制药工程

081103W

化工与制药

081305T

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

081104S

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

0826

生物医学工程类

0806

电气信息类

082601

生物医学工程

080607

生物医学工程

080626S

医疗器械工程

0830

生物工程类

0818

生物工程类

083001

生物工程

081801

生物工程

081906W

生物系统工程

081410S

轻工生物技术

083002T

生物制药

081107S

生物制药

10学科门类:医学

10学科门类:医学

1001

基础医学类

1001

基础医学类

100101K

基础医学

100101*

基础医学

1002

临床医学类

1003

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

100201K

临床医学

100301

临床医学

100202TK

麻醉学

100302*

麻醉学

100203TK

医学影像学

100303*

医学影像学

100204TK

眼视光医学

100306W

眼视光学

100205TK

精神医学

100308W

精神医学

100206TK

放射医学

100305W

放射医学

1003

口腔医学类

1004

口腔医学类

100301K

口腔医学

100401

口腔医学

1004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1002

预防医学类

100401K

预防医学

100201

预防医学

100402

食品卫生与营养学

100204S

营养学

040332W

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

100403TK

妇幼保健医学

100203S

妇幼保健医学

100404TK

卫生监督

100206S

卫生监督

100405TK

全球健康学

100205S

全球健康学

1005

中医学类

1005

中医学类

100501K

中医学

100501

中医学

100502K

针灸推拿学

100502

针灸推拿学

100503K

藏医学

100504

藏医学

100504K

蒙医学

100503

蒙医学

100505K

维医学

100506W

维医学

100506K

壮医学

100507S

壮医学

100507K

哈医学

100508S

哈医学

1006

中西医结合类

1005

中医学类

100601K

中西医临床医学

100505W

中西医临床医学

1007

药学类

1008

药学类

100701

药学

100801

药学

100807W

应用药学

100702

药物制剂

100803

药物制剂

100703TK

临床药学

100808S

临床药学

100704T

药事管理

100810S

药事管理

100705T

药物分析

100812S

药物分析

100706T

药物化学

100813S

药物化学

100707T

海洋药学

100809S

海洋药学

1008

中药学类

1008

药学类

100801

中药学

100802

中药学

100802

中药资源与开发

100806W

中药资源与开发

100803T

藏药学

100805W

藏药学

100804T

蒙药学

100811W

蒙药学

100805T

中药制药

100814S

中药制药

100806T

中草药栽培与鉴定

100804W

中草药栽培与鉴定

1009

法医学类

1006

法医学类

100901K

法医学

100601*

法医学

1010

医学技术类

1003

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

101001

医学检验技术

100304*

医学检验

101002

医学实验技术

100311W

医学实验学

100309W

医学技术

100312S

医学美容技术

101003

医学影像技术

100303*

医学影像学

080629S

医学影像工程

101004

眼视光学

100306W

眼视光学

101005

康复治疗学

100307W

康复治疗学

101006

口腔医学技术

100402W

口腔修复工艺学

101007

卫生检验与检疫

100202S

卫生检验

1011

护理学类

1007

护理学类

101101

护理学

100701

护理学

注:a.目录源于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

b.1998年之前的专业名称可以参照教育部发布的相关专业目录来执行。博士、硕士学位和研究生学历层次的专业,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学位〔200910号)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规定,对照本科专业目录来界定和解释。

c.列入表中1007药学类和1008中药学类下的专业(标注△)为报考条件中要求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其他专业属于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相关专业”。

 

二、专科(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

专业目录(2015年)

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

专业目录(2004年)

专业代码

学科门类、专业类、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学科门类、专业类、专业名称

57生物与化工大类

53生化与药品大类

5701生物技术类

5301生物技术类

570102

化工生物技术

530101

生物技术及应用

530103

生物化工工艺

530102

生物实验技术

530104

微生物技术及应用

570103

药品生物技术

530101

生物技术及应用

530102

生物实验技术

530104

微生物技术及应用

5702化工技术类

5302化工技术类

570201

应用化工技术

530201

应用化工技术

530202

有机化工生产技术

570205

精细化工技术

530205

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

570207

工业分析技术

530208

工业分析与检验

59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

53生化与药品大类

5902药品制造类

5303制药技术类

590202

药品生产技术

530303

化学制药技术

530302

生物制药技术

530301

生化制药技术

530305

药物制剂技术

530304

中药制药技术

590204

药品质量与安全

530401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530306

药物分析技术

530402

药品质量检测技术

5903食品药品管理类

5304食品药品管理类

590301

药品经营与管理

530403

药品经营与管理

590303

保健品开发与管理

530404

保健品开发与管理

590305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62医药卫生大类

63医药卫生大类

6201临床医学类

6301临床医学类

620101K

临床医学

630101

临床医学

620102K

口腔医学

630102

口腔医学

620103K

中医学

630103

中医学

620104K

中医骨伤

630109

中医骨伤

620105K

针灸推拿

630108

针灸推拿

620106K

蒙医学

630104

蒙医学

620107K

藏医学

630105

藏医学

620108K

维医学

630106

维医学



630107

中西医结合

620111K

朝医学



6202护理类

6302护理类

620211

护理

630201

护理

6203药学类

6303药学类

620301

药学

630301

药学

630305

现代中药技术

620302

中药学

630302

中药

620303

蒙药学

630306

蒙药学

620304

维药学

630303

维药学

620305

藏药学



6204医学技术类

6304医学技术类

620401

医学检验技术

630401

医学检验技术

620402

医学生物技术

630402

医学生物技术

620403

医学影像技术

630403

医学影像技术

620404

医学美容技术

630408

医疗美容技术

620405

口腔医学技术

630406

口腔医学技术

620406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

630410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

620407

眼视光技术

630404

眼视光技术

620409

呼吸治疗技术

630409

呼吸治疗技术

6205康复治疗类

6304医学技术类

620501

康复治疗技术

630405

康复治疗技术

6208健康管理与促进类

6304医学技术类

620802

医学营养

630407

医学营养

620812

医疗器械经营与管理



注:a.目录源于教育部2004年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和2015年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教职成〔201510号)。

b.2004年之前的专科专业目录可以参照教育部当时发布的相关专业目录来执行。

c.列入表中6203药学类下的专业(标注△)为报考条件中要求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其他专业属于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相关专业”。

执业药师.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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